武汉市轮渡企业对君旅号船体标识标牌、招牌发光字及广告灯箱设计制作安装单位进行公开比选。
1.项目概述
1.1 项目名称:君旅号船体标识标牌、招牌发光字及船内广告灯箱设计制作安装
1.2 项目预算额:20万元
1.3 项目概述:君旅号船体标识标牌;二楼两侧船舷、船尾招牌发光字、趸船过道广告灯箱
1.4 服务期: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工作完成之日止。
2.比选内容及标段划分
2.1 比选内容:承担武汉市轮渡企业君旅号船体标识标牌、招牌发光字及广告灯箱设计制作安装工作(详见附件)
2.2 标段划分:不划分标段
3.比选人资格要求
3.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3.2投标人近三年(2018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)具有类似项目业绩,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。
3.3比选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,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、法令、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,一旦参加比选,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。
3.4 参加本次项目比选供应商为自愿行为
3.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。
4.比选评审指标:资质、业绩、方案综合评审
4.1 企业资质情况(10分):独立法人,营业执照,合法经营三年以上。
4.2类似业绩(20分):近5年(2016年1月至今)承担过1个形象得5分,每增加一个加3分,本项最多得20分。(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);
4.3工作方案(35分):1、项目重点难点分析、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。本项最高得分15分;2、各项工作是否有完善的工作方案。本项最高得分20分。
4.4报价及服务承诺(35分):1、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,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%扣1分,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%扣0.5分,满分35分;2、有服务承诺得5分。
5.比选文件的递交
5.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比选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21年8月27日17:00时,地点为武汉市轮渡企业(武汉市江岸区宝润里1号)。
5.2 比选文件要求:
(1)须根据本公告第3条“比选人资格要求”规定内容,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,文件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;
(2)比选文件应提供报价函;
(3)文件中须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承诺。
5.3 递交文件时投标人代表(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前来参与)持法人身份证明书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.联系方式
招标人:武汉市轮渡企业 |
地址:武汉市江岸区宝润里1号 |
联系人:姚雄立 |
联系电话:027-82833467
附件:比选附件 |
武汉市轮渡企业
2021年8月25日